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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牧渔产品质量监测提效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2-15字号:[ ]

一、项目组织机构

组  长:刘军普

副组长:赵洪明、安志明、高金生、许光

成  员:孟祥日、韩希普、任二华、赵国立、杜凤国、刘爱平、张文龙、赵义良、王树英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处

具体责任单位:质监处、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饲料办、奶源办、市水产管理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质监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协调。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局和局属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做好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监测提效项目实施两年来,市县两级监测能力有了明显提升,直接抽检机制逐渐形成常态,通过抽检发现问题的数量大幅增加,检验检测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从监测发现问题情况来看,县级监测能力差,发现问题少,部分局属部门和单位监测发现问题达不到要求等问题还较为突出,需要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为此,2017年,全市将继续实施以提升监测能力,改进抽检方式,突出发现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牧渔产品质量监测提效项目。

三、基本思路和预期目标

(一)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提升县级监测能力为突破口,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监测能力建设,创新抽检机制,提高监测效果,全面完成监测发现问题任务,确保全市牧渔产品质量安全。

(二)预期目标

1、市县两级通过监测发现问题数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全年通过监测力争发现各类质量安全问题80个以上。其中市级各部门发现问题60个,四个区域中心站每站通过监测发现问题不少于2个;其他县级监测站每县通过检测发现问题不少于1个。

2、市级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市质监中心、水产品检测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市级监测能力确保全省第一。市级全年监测样品6000批,监测项目2.5万批次,在全省检测能力竞赛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3、四个区域中心站作用得到发挥。鹿泉、行唐、藁城、栾城四个区域中心站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协助市级完成抽检样品2000批,四个区域中心站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4、县级监测站全部达到定量检测水平。县级监测站全部开展酶标监测,每县至少监测样品80批以上,全市县级酶标监测样品4000批以上。其中:藁城、鹿泉、行唐、新乐、正定、无极、元氏、灵寿、栾城等县(市)区能够开展液相监测工作。

    5、直接抽检机制更加完善。继续推行直接抽样机制,将直接抽样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加强市级监测机构建设。市畜产品质监中心新购一台最先进的高效液相质谱仪,积极参加农业部能力验证考核工作,继续扩项确证项目10项以上水产管理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定点办继续加强快速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做好速测初筛工作,为提升市级综合监测能力打好基础。

(二)加强县级监测能力建设。一是按照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的基本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县级监测站房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二是补充检测设备,确保能够达到酶标或液相定量检测水平;三是充实检测人员,监测站人员应不少于5人;四是增加监测经费,监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中养殖大县应不少于30万元,其他县应不少于10万元;五是确保落实各项监测任务。各县都要制定监测计划,按计划开展好监测工作,并坚持真抽样、抽真样、真监测、出真结果。认真填写保存检测记录,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对检测疑似阳性的,要及时送市局进行确证,并对确证阳性的依法进行处置。六是市局将继续通过奖补试剂、培训人员、现场指导等方式,推进县级定量检测工作的开展,确保县级监测站全部开展酶标仪监测,有液相色谱仪的全部开展液相监测。县级监测站全部通过市局组织的酶标检测方法能力比对试验考核;四个区域中心站全部通过省厅组织的能力比对试验考核。推进监测数据联网,县级酶标仪、液相色谱仪等要与市局联网并能及时上传各种监测数据。

(三)继续改革创新抽检方式。一是进一步完善直接抽样机制,凡是市级安排的抽检任务,一律由市级监管部门会同监测机构派人到基层亲自抽样。县级监测任务一律由县级监管和监测机构派人亲自抽样。除委托检测外,严禁由基层或企业送样,确保真抽样,抽真样。二是严格落实集中抽样制度,由质监处牵头,继续做好集中监督抽样,提高抽检效率。三是强化突击飞行抽检,调整2017年监测计划,按照问题易发情况安排监测计划和数量,在保持总量不减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市级监督抽检比例,增加风险监测强度。四是树立问题导向,加大对监管薄弱环节、易发问题场点、风险较大品种等的抽检,坚持带着问题抽样,确保完成监测发现问题任务五是开展交叉抽检,加强县域之间交流和学习,推进全市监管监测能力整体提升。

(四)开展基层检测人员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和跟班培训等形式,加大基层人员抽样、检测技术培训。同时,开展一次基层检测技术大比武活动,让基层检测人员切实掌握实验室定量检测技能。同时组织人员积极参与省厅监测技术大比武,力保全省团体第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2月10日)。制定方案并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有通过监测发现问题的创新点和着力点。

(二)实施阶段(2月11日-11月30日)。市局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按照确定的工作内容,组织实施,11月底完成全部监测任务。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市局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一个主管科室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负责本县项目的实施和与市局的联系。各县(市)区、局属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树立问题导向,树立发现问题就是成绩的新观念,切实把检测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发现问题上来,不断改进和完善抽检机制,创新抽检方式,提高抽检效果。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级要将牧渔产品质量监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监测站要做好仪器配置、人员充实和试剂采购等保障工作。市质监中心做好市级抽样车辆、人员、用品及抽样经费等保障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项目督导、调度和重点帮扶。市局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及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开展调度,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和完成。对检测能力较弱,监测发现问题较少的,将开展重点督导和重点帮扶,确保全年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七、项目考评办法

市局对牧渔产品质量监测提效项目实行百分考评,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年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发现问题的县市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具体考评内容详见《2017年石家庄市牧渔产品质量监测提效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


2017年石家庄市牧渔产品质量监测提效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内容

任务目标及分值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市级监测提效完成情况

市级各检测机构均能开展酶标仪定量检测;完成全年检测任务;发现问题60项以上。

现场验收

市级检测机构建设及各部门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排名,不进行考评打分。

不计分

县级检测机构建设

设施、设备、人员达标;检测经费列预算;能开展定量监测工作并完成全年检测任务。(20分)

查看资料和文件,现场检查

县级检测站达标得10分。其中房屋3分、设施3分、人员4分。

检测经费列入预算,能够确保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得5分。

有监测计划得5分。

完成检测任务情况

完成出栏、屠宰环节瘦肉精快速抽检;生鲜乳抽检;屠宰品质抽检;风险监测任务。(30分)

查阅文件、记录及现场检查相结合。

采购试剂与检测任务相适应得10分。

检测记录完整、规范得10分。

正常开展酶标仪、液相色谱仪检测得10分。

检测技术培训和检测数据上报

按时参加市局组织的检测技术培训、能力比对和大比武活动,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信息。(30分)

以市局统计为准

按时组织人员参加监测培训和大比武得10分。

能力比对试验一次通过得5分,补验通过得3分。

按时上报检测数据得15分,每催报1次扣1分,漏报1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检测发现问题情况

通过检测发现问题。(20分)

以记录和上报为准

检测出一个问题得5分,最高20分。

加分项20分

检测比武获奖加分最高10分

以比武结果为准

个人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配合市局迎接部省监督检查或抽检,并取得好成绩。

以迎检结果确定

每次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注:县级不参加第一项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