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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畜牧业发展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 2016-03-07字号:[ ]

为深入贯彻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各级有关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精神,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市畜牧工作以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为主线,重点围绕奶业、蛋鸡、生猪等主导产业和肉牛、肉羊、肉鸡、特养等新型产业,着力打造效益、生态、健康、安全 “四个畜牧”,重点抓好推进畜牧产业集群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信贷支持畜牧业发展、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等项工作。

二、任务目标

2016年全市畜牧业发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明显提升,生产方式更加先进,产业链条明显延伸,对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2016年全市肉、蛋、奶年产量分别2015年提高1.9%、1.2%和5.1%牧业产值占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以上。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加快现代畜牧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实现分散养殖向规模养殖转变;巩固提升现有876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通过开展不同层面、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进行示范推广继续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创,注重梯次升级,对到期的部、省、市级示范场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复验,按照严格标准、能上能下、稳控增量的原则,实行动态监管引导标准化示范场由单纯养殖向种养一体化转变,发展种养结合新型经营主体。2016年新创建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50个二是大力实施加工带动战略。大力引进和培育畜产品屠宰及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畜禽副产品精深加工,强化冷链配送积极发展熟食制品、风味产品,增加畜产品附加值,促进生产,带动养殖场户增收。鼓励现有企业优化产能,推进重组,运用先进技术,更新改造生产设施,完善内部管理,提高生产能力和效益。三是积极延伸畜牧产业链条。重点培育石家庄君乐宝、河北三元、石家庄双鸽三大省级畜牧产业链条经济,稳定加工龙头与养殖基地的生产关系,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加销紧密衔接,推进畜牧产业链整合与价值链提升,提高养殖场户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带动整个畜牧经济的发展实现产业增效,养殖场户增收打造现代畜牧产业聚集区。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强、养殖基地建设规模大、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度高、品牌认知度好的畜牧产业聚集区建设。全市共打造5个现代畜牧产业聚集区,其中3创建省级现代畜牧产业聚集区。

(二)着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改革。一是优布局。根据环境容量和资源禀赋,科学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品种、总量。实施中东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优势区域发展优势畜禽产业。在东部平原区域,立足一产与二产相结合,现代畜牧业与现代加工业相结合,重点发展奶牛、蛋鸡、猪养殖,形成优势畜产品养殖基地;在西部山区推进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生态畜牧业、肉鸡肉牛肉羊柴鸡等新型产业、特种养殖和种畜禽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中部城郊周边县()重点发展无污染、优质、高效畜牧业和畜产品加工业,推进都市畜牧业发展。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规模适度、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空间布局结构。二是调结构。生猪、蛋鸡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山区、丘陵生态特色养殖。适度增加奶牛存栏,大幅提高生鲜乳产量和泌乳牛比例。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和节粮型畜牧业。利用我市“太行鸡”原产地的品种优势,总结河北省蛋鸡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先进经验,在山区、林地等适宜地区发展放养型柴鸡要积极推广“公司十基地十农户”或合作社等养殖模式,引导养殖企业树立强势品牌,推动太行鸡产业的稳步发展。三是转方式。指导规模养殖场(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标准,运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大力改善物质装备,积极发展机械化生产,减少物质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增加养殖效益。四是去产能。严格督导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按要求关停和搬迁,指导散养户逐步退出生产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是启动畜禽养殖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开展以县为单位区域环境承载力评价试点,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原则,科学确定畜禽规模总量,逐步推进适养区畜禽养殖与环境容量相匹配。二是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养殖企业。2016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4月底前,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禁养区专项整治方案。与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狠抓落实,依法强制,确保2016年底实现禁养区内养殖企业的关停和搬迁。三是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区)粪污防治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政策扶持,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建粪便污水分流、贮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重点借助乳粉用奶牛场项目建设环保治理资金对乳粉用奶牛场进行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提档升级。新建畜禽养殖场要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三同时”规定,建设畜禽粪污治理工程。确保2016年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比例达到60%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四)完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体系。进一步加大示范和政策引导力度,促进种植业与养殖业互动协调发展,重点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农牧业“三个循环”。一是种养结合,引导主体双向小循环。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畜牧养殖企业通过种养配套、清洁生产、粪污无害化处理、循环利用,实现主体小循环。到2016年底,每个农业县(市、区)要建成5-10个主体小循环示范场二是农牧结合,创建区域多向中循环在养殖集中区、养殖大县和瓜果蔬菜种植大县,充分发挥大中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企业作用,通过农牧对接、沼气利用和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水肥一体化、智能化设施等建设,构建种养平衡、产业融合、物质循环格局,实现区域中循环。每个农业县(市、区)建设2-3个中循环示范区,全市建设5-10个市级中循环示范区三是产业融合,构建县域立体大循环。树立“大区域、大循环、大产业理念,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农牧产业、沼气工程建设、有机肥加工、农牧业废弃物收集加工、休闲农业、美丽乡村等配套服务措施,形成绿色农业新业态,实现县域生态农牧业立体大循环2016年重点选择行唐县建设级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农牧业示范县奶牛养殖粪污为资源,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及粪污收集、储存、运输等设施,创新奶牛养殖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利益链接机制,探索畜禽养殖密集区第三方治理的可复制模式。

    (五)大力实施畜禽良种繁育。坚持“引、育、繁、推”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种畜禽生产供应、配种服务、质量检测、良种推广四位一体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突出抓好市种畜禽质量监测中心新楼实验室建设,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搞好实验室人员的选拔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县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能力。发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辐射精液的引导示范作用,采取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大力推广使用优质商品精液。健全完善配种网络,充分发挥市良种精液配送中心的作用,全面提升项目县配送服务体系,规范县、乡、村(场)配种网络,扩大覆盖范围,大幅提高牛、猪、羊人工授精覆盖面。加强种畜禽场日常监管和服务,净化种畜禽市场,对种畜禽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全市种畜禽生产水平和社会供种能力。

    (六)大力实施畜牧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快畜牧龙头企业建设步伐,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君乐宝、河北三元、双鸽、华牧、华润为龙头的五大产业集群。君乐宝产业集群,完成鹿泉区铜冶镇3万吨婴幼儿配方奶粉和行唐县1.5万吨兼并重组奶粉两大项目建设;建设乐源牧业行唐万头牧场。河北三元产业集群,完成年产4万吨乳粉和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中元牧业万头奶牛示范牧场双鸽产业集群,在扩大自有养殖基地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养猪合作社和猪场托管模式,着力打造龙头企业+合作社+猪场紧密型合作利益联结机制。华牧产业集群,重点做好国家级禽蛋市场争取和建设工作,打造集聚禽蛋物流、仓储、加工、配送、信息、金融、科技、人才等要素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京津冀禽蛋集散地华润产业集群重点完成有机肥厂和饲料厂两个配套厂建设,建成我国集约化水平最高、养殖设施最先进、自动化程度最高的蛋鸡养殖示范基地。2016年五大产业集群产值达到141.56亿元,比2015年增长20.9%

(七)大力推动信贷支持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紧紧围绕畜牧业转型升级这一中心任务,以破解畜牧企业尤其是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农牧结合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为重点,建立优质重点扶持对象客户群,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重点与邮储银行、人保公司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利用国家财政补贴资金,设立石家庄市支持畜牧业发展贷款风险准备金(担保基金),采用“政银保”模式,为养殖业贷款提供担保,在畜牧业担保方式上实现突破,形成相对稳固的银企对接工作机制和模式。

(八)继续推动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全面落实“四位一体”养殖档案管理新模式和基层所站“四有一上墙一巡查”、备案养殖场“四有一上墙一规范”的养殖档案管理规范化具体要求。全面推行分畜种分年度养殖档案,全面细化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养殖档案员、监管员的培训,总结推广2015年养殖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做法。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大畜牧各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不定期与畜牧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多次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定的养殖场,以警示和教育从业人员。

(九)切实落实国家惠牧政策。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共同做好国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国家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国家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可繁母猪补贴项目等各类项目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申报、立项及审批工作,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养殖户真正受益。